泰国网报道,据泰媒消息,11月17日,泰国宪法院召开会议,对包括《民商法典》1148条规定是否与《宪法》25条、26条和27条第1、2、3项规定相悖等在内的多个议题进行讨论判决。
据悉,泰国《宪法》第27条规定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,人人平等地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和自由”。而《民商法典》第1448条规定“年满17岁的男女,在适婚情况下可获得法院许可结婚”(但仅限男女婚配)。除此之外,在有适当理由的情况下,法院也可允许男女双方在年满17岁前结婚。
综上所述,最终宪法院一致判定民商法典1148条规定与宪法25条、26条和27条第1、2、3项规定并不相悖,至于泰国同性婚姻合法化相关事宜宪法院暂未通审,但宪法院认为,泰国国会与当局应制定相关法律,以保障多性别群体(LGBTIQ+)的平等权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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